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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南通安全员ABC1C2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教〔2017〕44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11月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新申报参加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建筑业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类、C2类)(以下简称“安管人员”)。

二、考核时间、地点

1.考核时间:

(1)A类无纸化考核场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周的周六和周日,如遇特殊情况,会适时调整。相关信息在“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网”(http://www.jscin.gov.cn/web/kspxw/)对社会公众实行动态公布。

(2)B类、C1类、C2类仍采用纸质考核,考核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00。

2.考核地点:
201711A:省协会,李欣,025-51865721,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龙蟠路163号);
201711B/11C1C2海安:徐进,海安县建筑工程学校(海安镇高庄路128号);
201711B/11C1C2启东:沈瑾瑜,启东中等专业学校(启东市启秀北路536号);
201711B/11C1C2如皋:吴小红,如皋市外国语学校(解放路188号);
201711B/11C1C2通州:张月明,通州区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南通市通州区金通路71号);
201711B/11C1C2海门:江淞,海门实验学校(南海路1199号)

三、报名程序与方法

1.报考人员所在企业登录“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企业管理系统,选取企业注册地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归口管理的相关部门后,通过二代身份证读卡器(自行配备)采集应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信息并填写报名信息,完成“安管人员”考核网上申报。“安管人员”数据库将与监管系统进行数据关联,并作为考核证书和资质管理的重要依据。

2.报考人员需通过设区市或县(市)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方可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3.请报考人员及所在企业及时关注“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网”(http://www.jscin.gov.cn/web/kspxw)有关考核信息,在监管平台2.0中查询到准考证号的人员请按时参加相应批次的考核。

四、工作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应对报考人员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行初步考核,对报名所填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性进行复查。企业核查后如实填写核查情况,并对核查结论负责。

2.各地应按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各地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由系统自动上报形成终审数据。终审数据为考场设置、准考证打印、试卷印制、合格证书制发等的重要依据。

3.我省“安管人员”考核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确需调转的地区应与接收地协商一致,并对转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设有考核批次及未设考核批次的地区只可向所在地上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部门批转。接收地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对转考人员进行网上信息确认后由系统自动上报。

4.B类、C1类、C2类考核有关工作时间安排:

(1)11月10日下午17:00前报考人员信息确认工作截止。同时,完成异地转考数据上报工作。

(2)11月16日下午17:00前系统自动完成考场分配、准考证号编排(每考场30人的标准)等工作。

(3)11月17日起,各地可通过系统下载并打印桌贴、门贴、考场签到表及准考证。

(4)2017年12月份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计划安排在12月23日上午举行。请12月份组织考核的当地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务必于11月10日下午17:00前,将12月份考核计划报至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5.各有关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考核管理需求,周密部署、规范组织,强化考风考纪督查。各考点主考、巡考和监考等有关考务人员应从严执行考核工作纪律,严查代替他人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确保考核安全顺利实施。

五、成绩查询

1.A类无纸化考核结束后,由系统自动判卷并给出成绩。

2.B类、C1类、C2类,企业或应考人员可于考核结束约一周后(5个工作日)登录“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进入系统查询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