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相关资讯 > 正文

南通通州区开展2019年建筑安全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17号令)文件要求,拟定在2019年1月24日起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2018年12月31日前,南通通州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

2、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通建管【2018】468号);

3、关于在全区建筑工程领域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通建管【2017】61号);

4、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通建管【2018】56号);

5、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JGJT429-2018);

6、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

7、中小型机具管理及安全操作要求;

8、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提示手册;

9、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10、南通兴东机场“9.2”液压升降平台侧翻事故;

11、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解读《安全生产法》关于法律责任重大条款的修订;

12、事故案例。

三、相关要求

1、为切实做好此次“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局将委托通州区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称通州建校)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报到时请各参培人员携带身份证,实行指纹签到,凡未参加今年“安管人员”继续教育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并进入企业不良记录信息平台,安全考核证书不得延期、调动等。

3、对于采用面授形式的人员,请施工企业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到通州建校培训中心报名,同时上报电子版,并主动与培训中心联系参培时间。面授形式培训工作于2019年4月30日结束。

4、对于采用远程教育形式的人员,请施工企业或者个人与通州建校培训中心联系申请远程教育平台账号、密码以及远程教育具体操作流程,经过本人网上听课学习测试合格后在远程教育平台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远程教育形式培训工作于2019年6月30日结束。

5、继续教育费用由建校与物价局核定。

四、面授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1、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培训时间安排在2月20日(正月十六)上午8点30分,时间半天。

2、其他A类人员及B、C类人员定于 1月24、25、26、27、28、29日(农历年前);2月12日(正月初八)至4月30日开始分期分批进行培训,早上8:00报到,每期一天。此次“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原则上不外出授课,请各施工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与上面的时间点与通州建校联系安排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南通通州建校。